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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促进专业服务业发展扶植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来源:长沙365体育开户????发布时间:2014-12-25

 

  为贯彻落实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长沙市雨花区促进专业服务业发展扶植奖励办法(试行)> 的通知》(雨政发〔2014〕68号),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促进专业服务业发展的扶植奖励工作由区产业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实施,区纪委(监察局)、雨花经开区、区综治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产业办)、区财政局(区财源办)、区人社局、区环保局、区商务和旅游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区审计局、区安监局、区现代服务业办、各街道办事处等为扶植奖励兑现工作的成员单位。
(二)工作职责。(1)区产业建设领导小组牵头《长沙市雨花区促进专业服务业发展扶植奖励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起草、修订、解释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有关工作,提请审议批准有关重大事项。(2)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产业办)牵头组织协调、筹备扶植奖励兑现等工作。(3)各成员单位负责相关扶植奖励项目的审核工作,协助做好扶植奖励兑现等工作,对《办法》及实施细则的制定、修订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扶植奖励的申报与审核
(一)申报: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驻区专业服务业企业须在规定时限内向雨花经开区或所属街道办事处申报。雨花经开区、各街道办事处根据《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对申报企业提交的全部奖项资料进行严格审核,以企业为单位,将该企业全部奖项打捆申报至区现代服务业办。
(二)初审:区现代服务业办收到申报资料后,应严格按照《办法》及实施细则对申报奖项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报送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产业办);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并作好解释。
(三)复审: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产业办)收到初审资料后,会同区纪委(监察局)、区综治办、区财政局(区财源办)、区人社局、区环保局、区审计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对相关资料进行复审(含资料会审、现场审核和税收核查)。复审合格的,报区产业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再报区委、区政府相关会议审批;复审不合格的,退回并作好解释工作。
三、扶植奖励实施细则
(一)展会补贴
1.奖励对象:举办或承办专业服务业展会的企业
2.认定条件:
①专业服务业企业,指在雨花区进行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以下四类专业服务业企业:
法律和财务服务类: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
规划设计服务类:规划设计、勘察设计、工程设计、建筑设计、园林景观设计、装饰设计、工业设计、科研设计等;
专业咨询服务类:经济咨询、管理咨询、技术咨询、信息咨询、工程咨询、投资咨询、教育咨询等
中介代理服务类:商务代理、房地产中介、科技中介、招投标代理、工商税务代理等。
②经区产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举办或承办专业服务业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市级的展会。
3.申报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②专业服务业展会申办备案登记表;③企业举办或承办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市级专业服务业展会的实施方案。
(二)示范楼宇扶植奖励
1.购房补贴
(1)奖励对象:以购买方式入驻示范楼宇的专业服务业企业
(2)认定条件:
①专业服务业企业认定条件同本细则前款之规定。
②采取买受方式新入驻经区人民政府挂牌认定的专业服务业示范楼宇。
③合同约定购房面积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
④购房补贴按比例分三年发放,补贴发放期间,相关物业不得对外出售、出租或变更用途。
⑤先租后买的企业,在享受购房补贴时,需扣除已享受的租赁补贴部分。
⑥5年内不得迁出雨花区。
(3)申报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②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③购房付款凭证;④5年内不迁出雨花区的承诺书。
2.租赁补贴
(1)奖励对象:以租赁方式入驻示范楼宇的专业服务业企业
(2)认定条件:
①专业服务业企业认定条件同本细则前款之规定。
②采取租赁方式新入驻经区人民政府挂牌认定的专业服务业示范楼宇。
③自租赁入驻之日起的当年度起,根据合同约定的租赁面积,给予三年扶植期每年给予补贴。
④享受租赁补贴企业,不得将自用办公用房对外出租、转让或改变用途。
⑤5年内不得迁出雨花区。
(3)申报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②租赁合同;③5年内不迁出雨花区的承诺书。
3.装修补贴
(1)奖励对象:入驻示范楼宇并进行首次装修的专业服务业企业
(2)认定条件:
①专业服务业企业认定条件同本细则前款之规定。
②新入驻经区人民政府挂牌认定的专业服务业示范楼宇。
③首次进行装修,当年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④企业5年内不得迁出雨花区。
(3)申报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②房屋装修合同;③房屋装修付款凭证;④5年内不迁出雨花区的承诺书。
4.高管奖励
(1)奖励对象:入驻示范楼宇的专业服务业企业高管
(2)认定条件:
①专业服务业企业认定条件同本细则前款之规定。
②所在专业服务业企业入驻专业服务业示范楼宇。
③高管指获得相关部门资格认定,并在企业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长等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④自入驻之日的三个年度内,年度实缴区级税收50万元(含)以上的专业服务业企业,综合考虑其经营业绩、行业影响力,对贡献突出的企业高管给予奖励。
⑤高管所在企业5年内不得迁出雨花区。
(3)申报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②当年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③高管所在企业出具的5年内不迁出雨花区的承诺书。
5.物业扶植
(1)奖励对象:入驻示范楼宇的第三方物业管理公司
(2)认定条件:
①管理示范楼宇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第三方物业管理公司。
②企业入驻率按示范楼宇面积计算。
③企业物业满意率以区现代服务业办组织的调查结果为依据。
④协助招商引资、税收摸底情况以街道签署意见为依据。
⑤自示范楼宇认定之日起的三个年度内,专业服务业企业入驻率(按面积算)50%(含)以上,企业物业满意率达到90%(含)以上,积极协助招商引资、税收摸底等工作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第三方物业管理公司。
(3)申报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②楼宇报建商务办公面积证明;③入驻示范楼宇专业服务业企业清单、入驻专业服务业企业租赁或购房合同;④区现代服务业办出具的企业物业服务满意率测评汇总表。
附表:
1.入驻示范楼宇专业服务业企业名单
2.专业服务业展会申办备案登记表
3.示范楼宇物业满意率测评汇总表
4.专业服务业企业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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